管理员 | 2008版高尔夫规则 规则12:寻找和辨认球 | |
加为好友 | 2011-12-27 点击: 回复:2 |
12-1. 寻找球;看到球
在球场上的任何地方寻找自己的球时,球员可以触及或弯曲长草、灯芯草、灌木、荆豆、石南花及其他类似物,但以上行为只能做到寻找和辨认球所必需的程度,而且不得改善他的球位、预期站位或挥杆区域、或打球线。
球员未被赋予进行击球时一定要看到球的权利。
在障碍区内,如果相信球被散置障碍物或沙覆盖,球员可以用球杆或其他物品进行探寻、耙扫来移走适量散置障碍物或沙,直至他能够看到球的一部分。移走过多并不用受罚,但必须把该球重新覆盖至仅能看到一部分的程度。如果球在此过程中被移动,不用受罚,但必须将这个球放置回原位,并且必要时必须重新覆盖。关于移走障碍区外的散置障碍物,参见规则23-1。
如果位于妨碍物之中或之上的球,或者位于异常球场状况中的球在寻找过程中被意外移动,不用受罚;必须把该球放置回原位,但球员选择按照规则24-1b、24-2b或25-1b中可适用的程序进行处置时除外。如果球员把该球放置回原位,只要规则24-1b、24-2b或25-1b适用,他仍然可以按照这些规则进行处置。
如果相信球位于水障碍区的水中,球员可以用球杆或其他物品探寻。如果在探寻过程中球被移动,必须把它放置回原位,但球员选择按照规则26-1 进行处置时除外。如果球的移动由探寻动作直接引起,该球员不会因为导致球移动而受罚。否则,他要按照规则18-2a被罚1杆。
违反规则12-1的处罚:
比洞赛——该洞负;比杆赛——罚2杆。
12-2. 辨认球
打正确的球是球员的责任。每个球员都应在自己的球上做辨认标记。
如果球员有理由相信一个静止球是他的球,并且有必要将其拿起进行辨认,他可以拿起这个球进行辨认,不用受罚。
在拿起这个球之前,该球员必须向其比洞赛中的对手、比杆赛中的记分员或同组比赛者宣布自己的意图并标定这个球的位置。之后他可以拿起这个球进行辨认,但是要为他的对手、记分员或同组比赛者提供观察他拿起和放置这个球回原位的机会。当按照规则12-2拿起这个球时,不得将它擦拭至超出辨认所必需的程度。
如果这个球是该球员的,但是他没有遵守以上全部或部分程序,或者他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拿起自己的球进行辨认,他要被罚1杆。如果被拿起的球是该球员的,他必须把它放置回原位。如果他没有这样做,要因违反规则12-2受到一般性处罚,但不会再根据本规则追加其他处罚。
注释:如果要被放置或放置回原位的球的初始球位被改变,参见规则20-3b。
*违反规则12-2的处罚:
比洞赛——该洞负;比杆赛——罚2杆。
*如果球员因违反规则12-2受到一般处罚,则不再按照本规则追加其他处罚。